本文作者:admindd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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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ddos 2025-08-11 17:40:55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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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08月09日,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风险提示公告》。因高鸿股份涉嫌连续9年财务造假且2020年非公开发行构成欺诈发行,证监会拟决定对其给予行政处罚。

  违法事实

  证监会经调查认定,高鸿股份存在如下违法事实:

  一、高鸿股份通过参与、组织开展虚假贸易业务的方式虚增收入和利润, 2015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一)高鸿股份通过参与笔记本电脑虚假贸易业务的方式虚增收入和利润

  2015年至2021年,高鸿股份通过开展不具有商业实质的笔记本电脑虚假贸易业务,导致高鸿股份2015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分别虚增营业收入6.94亿元、24.52亿元、24.20亿元、30.63亿元、56.34亿元、24.80亿元、18.05亿元;分别虚增营业成本6.93亿元、24.49亿元、24.18亿元、30.60亿元、56.12亿元、24.68亿元、17.96亿元;分别虚增利润总额67.36万元、243.88万元、 242.24万元、305.11万元、2,190.52万元、1,234.19万元、894.46万元。  

  2018年和 2020年,高鸿股份通过子公司组织开展IT系统等产品虚假贸易业务,导致高鸿股份2018年和 2020年年度报告分别虚增营业收入1.96亿元、308.19万元,分别虚增营业成本1.86 亿元、0 元;分别虚增利润总额 977.69万元、308.19万元。2022年和2023年,高鸿股份及其子公司组织开展服务器、笔记本电脑虚假贸易业务,导致高鸿股份2022年和2023年年度报告分别虚增营业收入7.35亿元、 3.94亿元,分别虚增营业成本7.32亿元、3.86亿元;分别虚增利润总额 370.74万元、788.21万元。

  综上,高鸿股份2015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分别虚增营业收入 6.94亿元、 24.52亿元、24.20亿元、32.59亿元、56.34亿元、24.83 亿元、18.05亿元、 7.35亿元、3.94亿元,占各期披露营业收入的 9.34%、28.27%、26.97%、35.18%、 49.38%、35.38%、21.11%、10.72%、6.65%;分别虚增营业成本 6.93亿元、24.49亿元、24.18 亿元、32.46亿元、56.12亿元、24.68亿元、17.96亿元、7.32亿元、3.86亿元;分别虚增利润总额67.36万元、243.88万元、242.24万元、1,282.80万元、2,190.52万元、1,542.38万元、894.46万元、370.74 万元、 788.21万元,占各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0.42%、1.44%、0.99%、13.56%、 64.88%、11.35%、22.11%、6.44%、0.50%。

  二、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欺诈发行

  高鸿股份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文件,引用了上述 2018年至 2020年虚假业务收入和利润的数据。2021年4月,证监会批准高鸿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募集资金总额为12.50亿元。高鸿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文件存在虚假记载,构成欺诈发行。

  鉴于高鸿股份的上述违法事实,证监会拟对高鸿股份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和1.35亿元的罚款,并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和75万元至750万元不等的罚款,另有两人被采取10年市场禁入措施、两人被采取5年市场禁入措施。

  索赔相关

  陈宇霞律师在此提醒,凡在2016年03月22日至2024年04月29日之间买入高鸿股份,且在2024年04月30日之后继续持有或卖出亏损的投资者,均有权向高鸿股份索赔相关损失。

  以上索赔条件仅代表陈宇霞律师的观点,不作为任何投资决策和买卖建议,最终以法院认定的索赔条件为准。

  参加股票索赔的股民需准备一下材料;

  1、股票交易对账单(如对账单上未显示完整的身份证号码,需另外打印股东信息表;对账期间从第一次买入至完全卖出(或打印对账单之日)

  2、身份证复印件

  律师代理费

  如委托律师代理,该类案件一般为风险代理,前期不收取任何费用,胜诉后按赔偿款的一定比例支付律师费,未获赔偿无需支付律师费。

  (本文由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陈宇霞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陈宇霞律师,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已成功代理股民诉超华科技、圣莱达、、天翔环境、祥源文化、、长园集团、、中润资源、延安必康、等数十家上市公司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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