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adminddos

公安部网安局:男子发布涉释永信虚假“警情通报”被刑拘

adminddos 2025-08-01 09:49:34 4
公安部网安局:男子发布涉释永信虚假“警情通报”被刑拘摘要: ...

2025年8月1日,公安部网安局通报,近日,网上接连出现3起发布虚假“警情通报”的恶性造谣传谣案件,公安机关网安部门高度重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其中包括黄某忠发布传播涉释永信虚假“警情通报”案。经查,黄某忠(男、39岁)为博取关注、吸引眼球,在互联网平台发布该虚假“警情通报”,造成谣言传播扩散,扰乱公共秩序。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黄某忠刑事拘留。

网传涉释永信虚假“警情通报”。图片来源:公安部网安局

此前在7月27日,一张关于“少林寺方丈携带情人、子女等34人潜逃美国被有关部门拦截”的“警情通报”在网上流传,引发关注。对此,有网友在微博上询问河南省开封市警方网传图片是否真实,微博账号@平安开封 回复称,“通报是假的,请不要再传播,目前正在开展工作。”

7月27日晚,少林寺管理处发布关于少林寺住持释永信的情况通报称,释永信涉嫌刑事犯罪,挪用侵占项目资金寺院资产;严重违反佛教戒律,长期与多名女性保持不正当关系并育有私生子。目前正在接受多部门联合调查。有关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7月28日,中国佛教协会发布公告,同意对释永信的戒牒予以注销。7月29日,少林寺管理处再次通报,依据《汉传佛教寺院住持任职办法》,经少林寺两序大众民主评议赞成,并履行有关程序,礼请印乐法师任少林寺住持。

公安部网安局通报的另外两起案件分别是白某某、陈某发布虚假“警情通报”,传播“昆明驾车撞人案131人死亡”谣言案和邵某豪发布虚假“警情通报”,传播“杭州自来水接入粪水”谣言案。

经查,白某某(男,29岁)、陈某某(男,18岁)2人为博取关注、吸引眼球,通过互联网平台传播虚假“警情通报”,造成谣言传播扩散,扰乱公共秩序。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白某某、陈某某刑事拘留。

据昆明市公安局交管支队7月21日通报,2025年7月20日13时16分,昆明市西山区金碧路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经查实,肇事司机李某某(男,49岁)驾驶一辆蓝色小型越野车行驶至该路段,撞上正常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和行人,随后驾车逃逸,途中又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事故共计造成2人死亡,4人轻伤,5人轻微伤,受伤人员均已送医并无生命危险。肇事司机已经被抓获,并排除酒驾、毒驾嫌疑,初步查明属于交通肇事逃逸,事故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针对“杭州自来水接入粪水”谣言案,公安部网安局7月22日曾通报,近日,杭州市余杭区仁和街道及良渚街道部分区域出现自来水气味异常,已初步查明导致异味的为特定自然气候条件下藻类厌氧降解产生的硫醚类物质。经采样分析确认后随即启动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切换水源,供水水质得到有效控制,出厂水质安全。

通报称,相关事件发生后,有网民在互联网传播一个虚假“警情通报”,谣称“主城区13处水路接驳下水粪水排污管网”,引发大量网民关注、讨论和误解。经查,网民邵某豪为博取关注、吸引眼球,在互联网平台发布该虚假“警情通报”,造成谣言传播扩散,扰乱公共秩序。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邵某豪刑事拘留。

对于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公安部网安局表示,网上造谣传谣除了可能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以外,还可能构成诽谤罪、寻衅滋事罪、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等。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或者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予以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如果散布谣言侵犯了公民个人的名誉权或者侵犯法人的商誉,还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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