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adminddos

煤炭行业董秘薪酬大PK:永泰能源最高137万 安泰集团垫底32万元

adminddos 2025-07-31 11:31:16 1
煤炭行业董秘薪酬大PK:永泰能源最高137万 安泰集团垫底32万元摘要: ...

  董秘作为连接投资者与上市公司的“桥梁”,在上市公司资本运作中发挥着关键作用。新浪财经《2024年度A股董秘数据报告》显示,2024年A股上市公司董秘薪酬合计达40.86亿元,平均年薪75.43万元。

  从煤炭行业看,2024年董秘薪酬为2,855.05万元,较上年整体上升11%;从人均薪酬看,2024年环保行业人均董秘薪酬为77.16万元,上一年为69.55万元。

  从薪酬分布情况下,37家煤炭公司中,董秘薪酬集中在35万至65万区间,其公司数量为18家,占比接近一半左右。

  剔除任期不满一年或2025年新上任的董秘,煤炭行业董秘薪酬前三分别,年薪分别为137万元、136万元、132万元;煤炭行业薪酬倒数前三的分别为,对应薪酬分别为32万元、42万元、43元。

  煤炭行业薪酬排名TOP10的公司分别为、永泰能源等公司。值得注意的是,中煤能源董秘2024薪酬为TOP10的第4名,薪酬为136万,涨幅超过20%,但其接待次数为0。

  值得注意的是,大有能源董秘薪酬132万行业TOP5,但却未能勤勉尽责被监管出具警示函。

  2024年6月,上交所网站披露关于对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大有能源”)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上交所表示,经查明,大有能源在信息披露等方面,有关责任人在职责履行方面存在违规。

  2024年5月28日,大有能源披露《关于会计差错更正及定期报告更正的公告》显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存在以下两项会计差错。一是公司所属千秋煤矿自2023年7月起外购煤炭并与自产煤掺配对外销售,公司在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中以总额法确认有关收入。2023年年度报告审计期间,经与年审会计师沟通论证,公司综合判断上述掺配销售业务存在一定的代理人特征,不承担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主要责任,在2023年年报披露中将相关收入确认方式由总额法改为净额法;二是公司在关联交易数据统计上存在一些偏差,造成部分内部关联交易未充分抵消。

  就上述会计差错事项,大有能源对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予以更正,合计调减营业收入3.73亿元,占更正前营业收入的7.54%;同时合计调减营业成本3.73亿元,占更正前营业成本的7.56%。

  2023年4月15日,大有能源披露《关于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显示,原告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简称“海西州生态环境局”)就被告天峻义海能源煤炭经营有限公司(简称“义海能源公司”)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有关事项,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义海能源公司承担生态环境恢复工程费用、生态服务价值损失等合计约10.30亿元,并请求判令公司对相关金额承担连带责任,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2.87%。

  2024年5月21日,大有能源披露《关于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工作函的公告》显示,公司于2024年1月3日收到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上市公司不承担责任。公司未通过临时公告及时披露相关重大诉讼的判决结果,迟至2024年3月30日在2023年年度报告中才予以披露,相关进展披露不及时。

  2024年4月20日,大有能源披露《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显示,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收到青海省高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和海西州生态环境局《民事上诉状》副本,海西州生态环境局不服一审判决,向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公司未及时披露相关重大诉讼的二审诉讼进展,迟至2024年4月20日才就相关诉讼进展予以披露,相关信息披露不及时。

  上交所表示,综上,大有能源定期报告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重大诉讼进展披露不及时,上述行为违反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时任财务总监谭洪涛作为公司财务事项的具体负责人,时任董事会秘书张建强作为公司信息披露事项的具体负责人,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的违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相关责任人的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上交所决定对大有能源及时任财务总监谭洪涛、时任董事会秘书张建强予以监管警示。

  煤炭行业董秘年龄主要集中在47岁至56岁之间,在37煤炭企业中有27家董秘年龄位于该区间,数量占比为73%。值得注意的是,37家煤炭企业董秘学历中,22家本科学历、13家硕士学历,一家为博士学历,一家为专科学历。

  接待数量或某种程度反映董秘与市场积极沟通态度。我们发现,为接待次数最多的,高达704次,其次分别为,接待次数分别为178次、132次。淮河能源、大有能源等16家企业接待次数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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