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辟谣“房东税” 专家:不应将租房合同备案与征税划等号 中介称现实中很少交纳

adminddos 3 0

近日,网上消息称,“房东税”将在9月15日随着《住房租赁条例》的落地正式开征。

实际上,针对房租收入的税收规则一直存在,包括房产税、等税种,很多城市会采用综合税率。但现实中,按规定交税的情况比较少见。有中介表示,一般只有租客有报销或其他需求时才会交税,税款多由租客承担。

记者同时注意到,针对所谓“加税令”,成都税务微信公号14日刊文辟谣称,出租房屋相应的税费政策是实施了数十年的规定,并未因条例出台而调整,更没有新增“房东税”。广西电视台“广西财经”微信公号也刊文称,冲上热搜的“房东税来了”经不起推敲,别被带节奏。

资料图资料图

受访专家在接受红星新闻记者采访时认为,不应将《住房租赁条例》中的备案和征税划等号,全面备案将是大趋势,不过近几年落地速度或不会太快。

房东税”要来了?

专家:不应将备案和征税划等号

据了解,关于所谓“房东税”落地的消息,主要依据来自将于9月15日实施的《住房租赁条例》。

该条例第八条规定:“出租人应当按照规定,通过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等方式将住房租赁合同向租赁住房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第三十条则提到,房管部门应当通过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开展合同备案、租赁住房信息管理、统计监测等管理与服务,并与民政、自然资源、教育、市场监督管理、金融管理、公安、税务、统计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在网上的讨论中,有人据此认为备案和信息共享,意味着将会全面向房东征收税款。

资料图资料图

上海易居研究院副院长严跃进告诉红星新闻记者,近期“房东税”讨论确实较多,引发了一些房屋出租者对征税的关注。但上述条例的出台与税收之间并无关联,条例是为了规范租赁市场发展,保护租客和房东权益,而非增加税负。条例中关于备案的规定,出发点不是要收税,主要还是要保护租客的权益。

严跃进认为,出租房屋作为经营行为,获得收入,原本就会产生税费,与条例无关,不应该将条例与税收划等号。

多地此前按综合税率征税

中介:现实中很少交纳 多由租客承担

58安居客研究院院长张波介绍,2010年之前,我国对个人出租房屋的税收主要以房产税为主,税率为12%,同时涉及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等多个税种,实际征管难度大,很多房东选择不申报纳税。2010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明确对个人出租住房给予税收优惠,包括: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红星新闻记者咨询多地税务部门了解到,个人出租住宅、月租金不超过10万元的情况下,涉及的税种包括房产税和个人所得税两个税种,很多城市征收时会将其打包以综合税率征收。

北京市税务局客服工作人员表示,个人出租住宅、月租金不超过10万元的情况下,以2.5%的综合税率征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上海与北京情况相同,也是2.5%的综合税率。广州税务局工作人员则表示,自有住房出租租金在2000元-30000元之间的,按照4%的综合税率征收。记者咨询了多个房地产中介,均表示很少遇到房东交税的情况。一般情况,只有租客有报销、办理居住证或其他需求需要租房发票时,房东才会去税务部门报税,产生的税金则一般由租客承担。

张波认为,如果租赁行为游离于监管之外,将使得租赁市场信息不透明,给市场秩序维护及租客权益保障等方面带来困难。

未来会怎么样?

专家称全面备案将是大趋势

9月15日《住房租赁条例》落地后,会发生什么变化?

李宇嘉认为,未来租赁或长租将是趋势,租房可以享受的诸如子女义务公办教育、最低生活保障、住房保障、社会救助等保障,都是以备案为前提,备案比例会有所升高。

张波分析指出,房地产交易备案和征税是因为产权过户必须要有这个步骤,而租赁不备案并不影响租赁行为的完成。张波同时也判断,全面备案将是个大趋势,只是近几年落地速度不会太快。

严跃进则认为,即使备案要产生税费,目前的税率并不高,对租赁交易产生的影响不大,并且备案对租客和房东的权益都能有保障。住房租赁改革的基本方向是免税而不是加税,目的是鼓励租赁消费。严跃进建议,从鼓励租赁消费、增加备案比例的角度出发,还可以考虑对目前的税费进行一定减免。

红星新闻记者 刘亚洲

编辑 张寻 责编 邓旆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