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 8 月 13 日电 国务院台办 13 日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
会上有记者提问,民进党当局近日预告修正 " 大陆地区人民在台湾地区依亲居留长期居留或定居许可办法 ",规定未来大陆人士申请在台定居,除提供 " 丧失大陆户籍证明公证书 " 外,还需缴附 " 未申领持用或已经放弃 ( 注销 ) 大陆地区护照证明公证书 "。有相关人士称,在实务上须 " 剪缴 " 大陆护照,或 " 具结 " 未持有大陆护照。对此有何评论?请问大陆有相关证明吗?
新闻发言人朱凤莲表示,近来,民进党当局为了 " 谋独 " 政治私利,炮制所谓 "17 项因应策略 ",不断升高两岸对立对抗,阻挠限制两岸交流往来。民进党当局有关部门配合推动各种所谓 " 修法 ",对台湾同胞来往大陆极尽阻挠,对大陆居民往来台湾极力限制,严重损害两岸同胞的利益福祉,严重破坏台湾同胞的正常生活。有关限制大陆居民赴台定居的修正公告是民进党当局打压迫害两岸婚姻群体的又一恶行,我们对此强烈谴责、坚决反对。
朱凤莲强调,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受到法律严格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伪造、变造、转让、故意损毁或者非法扣押护照。对于故意损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的有关组织和个人,我们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编辑 : 叶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