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董秘涉内幕交易的余波还未散尽,(300243)又传出需要补税的消息,甚至产生了超75万元的滞纳金。
8月12日晚,瑞丰高材发布公告称,公司在日常税务合规自查过程中,对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财税处理进行了专项复核。经自查确认,因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费用的税会处理差异,公司需补缴企业所得税592.47万元,企业所得税滞纳金75.25万元,合计667.71万元(数据存在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截至目前,公司已将上述企业所得税及滞纳金合计667.71万元补缴完毕,不涉及税务行政处罚。

瑞丰高材表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相关规定,上述事项不属于前期会计差错,不涉及前期财务数据追溯调整。公司补缴上述税款及滞纳金将计入公司2025年当期损益,预计将影响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667.71万元,最终财务数据以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本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截至公告发布前,公司尚未发布2025年半年报,但公司一季报显示,公司归母净利润528万元,同比下降45.96%。

对此,记者采访了北京市京师(武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资深税务律师黄俊涛,他对记者表示,从公告中看,该公司没有被处罚,税务层面应该没有被认定涉及偷税问题,“可能就是技术上的问题,或者是对法规的认识错误或是失误,不具有主观上偷税的问题,如果存在偷税,税务部门一般会进行相应处罚。”
他表示,从公告中可以看出,该公司是自查补税,根据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主动纠错可以减轻处罚,情节轻微并及时改正的也可以不处罚。该公司属于以上何种情况,并没有在公告中明确披露。
同时,记者注意到瑞丰高材在公告中提及本次补税问题“不属于前期会计差错,不涉及前期财务数据追溯调整”,对此,黄俊涛也对记者分析道,上述提法意思是公司以前会计年度也就是2025年之前不存在这个问题,无须进行更正,不需要调整以前年度财务数据。但是从公司被追缴滞纳金的情况来看,可能需要公司进一步说明。
除了上述补税事项外,瑞丰高材近期还因前董秘涉及内幕交易而被关注。今年6月,瑞丰高材公告,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公司前董秘赵子阳因为涉嫌内幕交易而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但是,公司也强调,此次调查系对赵子阳的个人调查,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无关,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

资料显示,瑞丰高材创建于1994年,公司主要从事PVC助剂、工程塑料助剂等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于2011年7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而赵子阳自2009年开始就在瑞丰高材担任证券事务代表、办公室主任、证券部部长、董事会秘书等职务。可以说,赵子阳见证了瑞丰高材上市全过程。
8月5日,瑞丰高材公告,公司董事会秘书赵子阳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其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管理职务,并将继续在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瑞丰玥能新材料有限公司担任董事、副总经理。目前,瑞丰高材尚未公告赵子阳内幕交易的详细情况,该事件的影响仍有待观察。